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区域内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招生期间成立招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其成员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区域内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招生期间成立招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其...
户籍为南京市其他区(非江北新区直管区)的适龄儿童前往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江北新区不安排其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 南京(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南京晓庄实验学校(原南京实验国际学校)、南京金地未来学校、南京安生学校和南京明道学校小学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
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区域内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招生期间成立招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旭东路629号),其成员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各校...
各小学: 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号)文件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4年江北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请认真...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