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法院、司法局,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现将《南京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报告。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