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拓展资料: ...
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主办单位应当在举办2周前登记开班信息,举办后2周内完成学员考勤和考核、学分预授等执行情况登记,由项目主办单位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发放学分证书;国家卫生健康委提供继续医学教育远程项目集中展示平台,供卫生专业...
11月7日,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组织了研究修订。为加强和规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在广泛...
2、个人录入学分 个人录入请务必按照“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要求及系统录入方法”(见附件)在2024年12月29日前完善本人2024年度学分。未按此方法录入的不合格学分将退回,不予审核。学分已达标的不需重复录入。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录入的非安徽省国家级学分证书、学历学位教育证明或成绩单、进修、支农、援藏、援外...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性质,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 (一)I类学分包括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天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
111往年学分补录 03:45 医护技人员获得【学分】的方法和渠道有很多,一起来看看吧!#考证 #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 #热门 查看AI文稿 1290春晖 00:17 #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查看AI文稿 3举名继续教育网 00:09 为医护人员减负,取消继续教育学分,你支持吗#护士懂护士 #医护人员辛苦了 #主...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又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指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在取得执业资格后,接受持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由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授予。这
与医护切身利益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政策,迎来重磅改革。 1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最大的特点是学分制,拓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获取途径,同时确保医务人员所学即所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办法》出台后,对医护人员有何影响? 四川省医学科技...
《办法》明确,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授予1学分。孙文民认为,这项重要调整要求,对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统一标准授予学分,简化了学分计算方式,倡导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需参加培训学习,使其不再盲目追求高级别的会议或培训班、不再依靠...
主要包括:1.鼓励各地将面授项目转换为远程项目,医务人员可自主选择国家级远程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所获学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2.I、II类学分可替换:医务人员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相互补充,所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学分要求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