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如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规定相应的定量处罚,包括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等。“条例为有效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提供了基本依据。”郑功成说,这是我国医...
类型等因素对医疗机构进行划分和管理,从而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综合监管是指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对医疗机构、药品和诊疗项目等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公开透明是指对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使用情况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的发布有利于地方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是顺应组织机构改革,实现医保管理职能转变的应有之义。但同时也要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如尽管医保管理职权实现了集中,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整合,但医保基金分开运作、单独运行的情况仍存在。同时,尽管大部分的统筹区已开展医保智能...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改变了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有力提升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能力,为促进基金安全有效使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
以往医保基金监管由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医保行政机构负责,存在监管不利和管办不分等诸多弊端。《条例》明确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三项监督职责: 一是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实施监督; 二是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三是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的权责。
《征求意见稿》内容全面细致,对基金监管机构、监管方式、监管内容、骗保行为及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总体来说,呈现以下几大亮点。 第一,构建医保执法监管体系。以往基金监管普遍由经办机构负责,存在管办不分等诸多弊端,为顺应医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的职责定位...
1月12日下午,南平市医保局举办第六期“医保讲堂”,由市医保中心稽核科负责人姚雪梅和松溪管理部蔡尚珍两位同志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及具体案例分析,全市系统203名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姚雪梅同志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
政策解读,即刻奉上 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同时,条例明确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医疗...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公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直击目前的医保基金安全问题,可谓是正当其时。从这部部门规章的立法目的来看,其主要旨在提升国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因此不管是对监管主体,还是对监管方式的规定无不体现了国家公权力机关对医疗服务和经办服务的管控和监督,这本无可厚非,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