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发〔2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医保服务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
和依据:根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 的意见》(医保发 〔2021〕39号),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 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 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落实好 “好差评”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开 展创先争优,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行风建设,开展体验式评价和群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全省推进医保服务下沉,总体来说,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 )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下放至村(社区)一级办理。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如何制作自己的在线小题库 > 手机使用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拟制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
肇医保规〔2021〕1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端州分局、鼎湖分局、高要分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十六)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区要及时总结评估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有效做法,倡导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便利参保群众享受医保服务,打造医保服务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医保领域便民服务良好氛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药品、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中,凡是国家和省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基金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支付标准与参保人员分担支付;尚未明确的,药品、特殊医用耗材基金支付限价按照省阳光采购平台最新挂网价执行,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基金支付限价按照省、市制定的相应公立医院最高指导价和我市相关政策执行。参保人员...
湘医保发〔2021〕39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试点中医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精神,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支持中医...
鲁医保发〔2021〕3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驻济军队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件所列5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驻济省(部)属和军队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其他公立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