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该任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在任命文书中指明的就任日期起计。选举制度 法律依据 主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主词条: 行政长官选举法 选举管委会 澳门特区设立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以监督和管理相关的选举和竞选程序。主要负责领导及推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