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为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证券非公开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能够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之间的互动与共赢,实现规模效应和资源整合,推动市场健康发展,进而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面临机遇与挑战 区域性股权市场近年来持续发展,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有3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超...
近日,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工信部将联合证监会推出第三批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与北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畅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2023年6月份和12月份,证监会先后公示了两批“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共17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列。记者根据公...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3日公布的规章,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稳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结算逐步与中国结算衔接 登记结算方面,《指引1》主要进行了四方面明确:一是明确登记结算机构功能定位,强化机构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机构的地位和职能,明确登记机构的条件和登记结算数据及时报送要求,要求登记机构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完善的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维护登记结算业务的严肃性...
贯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水系”,对于快速成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至关重要。前述指导意见要求设立“专精特新”专板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上市培育,联合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以及优质证券服务机构,持续为企业提供规范运作、上市(挂牌)辅导、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培训、咨询和服务,协助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
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政府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举措。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中第五条规定:“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解决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过低、渠道过窄的必由之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板、...
今年3月,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正式开板,首批561家企业登陆。截至今年6月底,山西省四板挂牌展示企业5104家,累计合格投资者达603户,托管公司2064家。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下的拟上市企业聚集平台之一,不仅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还可以辅导企业登陆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
近日,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工信部将联合证监会推出第三批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与北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畅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2023年6月份和12月份,证监会先后公示了两批“专精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