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作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有关北流市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补办出让手续的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未尽事宜,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提交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征集结果:(2023年09月11日 15:34:42) 2023年8月30日-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