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官网登录入口: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homeNew 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要求: 1、从事会计工作需参加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的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
北京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流程,🔥巨详细。 👉🏻学习流程:第1️⃣步报名入口电脑端搜索“新华会计网”官网,进入页面选择地图上的“北京”。‼️注意: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先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 新华财税课堂
北京继续教育相关信息,可以在会计人员信息系统里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步骤为: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2、什么人需要做会计人员信息继续教育? 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属于会计人员需要做继续教育。根据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都要完成90学分的继续教育,截至当年12月31日。 3...
“2018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2.查询2018-2021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4.如果您在教育机构学习,一般是当月学习完毕...
2022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管理体制及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办法》的出台,一是规范管理,理顺我市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及经批准的市属主管局(总公司)财务部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权限及职责。二是完善制度,同时制定了《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细则》,形成切合本市实际...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京财会〔2019〕2022号)要求,会计从业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并登记学分,请相关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并申请登记学分,当年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京财会【2019】2022号.pdf ...
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3.02.17 施行日期:2023.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剩余50%未阅读,继续阅读
“2018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2.查询2018-2021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网址:北京市财政局??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4.如果您在教育机构学习,一般是当月学习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