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要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记者 陈旭)(责任编辑 迟明霞)
【#北京用人单位缓缴社保的补缴期限延期#】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在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北京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于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号前缴清延长至2023年年底缴清。据悉,三项社会保险费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北京:用人单位缓缴社保的补缴期限延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在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延长至...
1、北京:用人单位缓缴社保的补缴期限延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在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延长至...
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要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来源:新华社】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要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
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要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要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
3、北京:用人单位缓缴社保的补缴期限延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在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