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继续教育查询方式如下 登陆北京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beijing.gov.cn/ 如图第一步点击政务服务 第二步 点击个人 第三步 点击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步 点击继续教育 第五步 点击2018年之前继续教育记录 第六步 输入个人信息 第七步 继续教育查询记录 第八步 以下查询2018年之后继续教育 第九步 ...
服务支持: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查询网址:http://www.bjkuaiji.cn/jxjy.html 查询流程:1、复制网址到浏览器,进入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 2、点击页面底部的继续教育记录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查询(2018年之前),请根据查询年度进行选择,如下图所示 3、输入会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北京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报名流程,🔥巨详细。 👉🏻学习流程:第1️⃣步报名入口电脑端搜索“新华会计网”官网,进入页面选择地图上的“北京”。‼️注意: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先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 - 新华财税课堂
北京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官网登录入口: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homeNew 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要求: 1、从事会计工作需参加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的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管理体制及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办法》的出台,一是规范管理,理顺我市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及经批准的市属主管局(总公司)财务部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权限及职责。二是完善制度,同时制定了《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细则》,形成切合本市实际...
2022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京财会〔2019〕2022号)要求,会计从业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并登记学分,请相关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并申请登记学分,当年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京财会【2019】2022号.pdf ...
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3.02.17 施行日期:2023.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剩余50%未阅读,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