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面对多个区民政部门迫切的履职需要,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迅速组织开展"民政部门承担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职责机制研究",形成的课题成果在2021年民政论坛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