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所有人(以下简称设施所有人)每年按照《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辨识清单》(附件2)及《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3)开展自评,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录入北京市安全风险云服务系统。 (二)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行业或区域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10月底前...
解读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