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为促进本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发展,发挥互联网诊疗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
要切实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五、本通知自2020年2月26日起执行。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互联网复诊项目价格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互联网复诊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