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草案送审稿) 一、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二、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
第二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女性公平就业,防止就业性别歧视,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女性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工会或者职工协商代表可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就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假期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进行协商。 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三十一条 本市建立...
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