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二、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
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2023-07-26 [6]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2021-08-04 [7]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