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中心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及维护工作;承担中心城功能、布局的优化和调整问题的研究;拟订涉及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心城特定地区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导则的组织编制。 (七)建设用地管...
负责局机关干部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机构编制统战侨务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和考务广州市城市规划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费医疗管理科技干部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外事计划生育等工作 北京城市规划管理局 北京城市规划管理局主要经营首都城市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从事北京市的城市规划...
3.一九八四年二月十日以后的违章占地和违章临时建设工程,已经规划管理机关检查处理,规定了暂时留用期限并在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以后到期的,违章单位申请继续使用时,经市规划局和区、县规划管理局按规定在各自的审批权限内审查批准发给临时用地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时,自发证之日起分别按规定标准的五倍收费;到期后不...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办理规划许可证件与房地权属证书若干问题的工作衔接办法》 为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和房屋土地管理的工作效率,简化程序,方便建设单位,经市规划局和市房地局协商,对办理规划许可证件与房地权属证书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确定如下工作衔接办法: 一、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市...
为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程序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报审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属于下列建设项目之一,并具有建设计划批准文件∶ ...
第九条对准许出租的“临时房屋”的管理,按照《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有关房屋出租的由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有关违法建设的由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简称:城市规划管理局 主要经营产品:规划管理 经营范围:未知 经营状态:在业 成立时间:1997年09月29日 职员人数:51人 所属分类:规划管理»通州区规划管理 所属城市:北京企业网»通州区 顺企编码:17197608 本页是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在顺企网北京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单位,...
第二条市、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区、县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建设用地(包括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均由市或者区、县规划局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件)。其中下列建设用地,可由建设用地所在区、县规划...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审批程序和工作周期两个规章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校核建设计划第三章确定建设地址简称定址第四章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简称用地证第五章确定规划设计条件简称条件第六章审定设计方案简称方案第七章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简称建设证第八章市政工程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北京市...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按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总金额(如无设计概算的按工程投资额)千分比计收。 1.凡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其收费标准如表一: 表一 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收费标准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