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明确,中小学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同时,学校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学生“只旅不学”。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
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同时,学校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学生“只旅不学”。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来源:央视网)
北京: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 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通知,规范中小学师生赴境外友好交流活动管理。各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准确区分研学旅行、友好访问或参与相关竞赛比赛等不同活动,做好分类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其中,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应坚持公益性、自愿参加原则。各区将加强对学校研学旅行...
市教委明确,中小学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同时,学校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学生“只旅不学”。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市教委明确,中小学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同时,学校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学生“只旅不学”。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市教委明确,中小学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同时,学校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学生“只旅不学”。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市教委明确,中小学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同时,学校不得以组织研学旅行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学生“只旅不学”。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