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第三条 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
第十七条各级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 第十八条国务院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聘请科研、医疗、生产、卫生管理等有关专家组成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对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进行安全性评审,对化妆品引起的重大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第十九...
(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989 年 9 月 26 日国务院批准 1989 年 11 月 13 日卫生部令第 3 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11.13施行日期1990.01.01文号卫生部令第三号主题类别卫生监督,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正文: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卫生部令第三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修改版) (个人整理,仅供参考) 【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章 总则 **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