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类证据。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对现场、物品、痕迹、尸体等进行详细记载的文字记录,可能还包括绘图、照相、录像等形式。这些笔录对于证明案件事实、...
法律主观: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
勘验检查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立法背景 勘验检查,是指监察机关为了发现、收集问题线索和违法犯罪证据,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与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场所和存在于这些场所中的人身、痕迹、物品等进行的调查措施。 在刑事诉讼中,勘验检查是侦查机关发现破案线索,获得原始证据的...
书证,又叫纸证
勘验检查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为证据的一种。具体来说: 一、勘验检查笔录的证据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意味着勘验检查笔录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法规 二、勘验检查笔录的定义和内容 勘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