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
1995.05.23 施行日期 1995.05.23 文号 劳部发[1995]236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1994年12月1日,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的重要规定,旨在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该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医疗期的定义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一规定确保了职工在因病或非因工受伤时,...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发文号】劳部发〔1995〕236 号 【主题词】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
劳部发〔1995〕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
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 《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困难,要 求适当延长医疗期,并要求进一步明确计算医疗期的起止时间。经研究,现对贯彻《医疗期规
(劳部发[1995]236号1995-5-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
综上所述,虽然无法直接提供劳部发1995年236号文件第22条的具体内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情形以及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规定。参考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5〕236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1995,劳部发,236号,医疗期,劳,职工,劳部发[,部发[,医疗管理故事集锦 收集了营销管理故事、团队管理故事、质量管理故事等方面的 内容,供参考 专栏 相关精品文档 更多 ...
劳动部(1994)479号和(1995)236号两个文件调整范围都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职、退休没有年龄和工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