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劳人护(1982)14号1982年10月24日) 你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的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疏浚管线工、人力抛石工、砌坡工、公路养路工、海滩救助打捞船员和海滩救助打捞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试行提前退休。这些工种的工人退休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劳动人事部 劳人护【1982】14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交通部: 你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的来文收悉.经研究,同..
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劳人护〔1982〕14号 (1982年10月24日) 交通部: 你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的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疏浚管线工、人力抛石工、砌坡工、公路养路工、海滩救助打捞船员和海滩救助打捞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试行提前退休。这些工种的工人退休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
经研究,同意将疏浚管线工、人力抛石工、砌坡工、公路养路工、海滩救助打捞船员和海滩救助打捞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试行提前退休。这些工种的工人退休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 另外,交通部门其他需要提前退休的工种,凡是与原国家劳动总局已批准其他部门提前退...
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劳人护〔1982〕14号 (1982年10月24日) 交通部: 你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的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疏浚管线工、人力抛石工、砌坡工、公路养路工、海滩救助打捞船员和海滩救助打捞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试行提前退休。这些工种的工人退休时,...
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 (劳人护(1982)14号1982年10月24日) 你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工种的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疏浚管线工、人力抛石工、砌坡工、公路养路工、海滩救助打捞船员和海滩救助打捞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试行提前退休。这些工种的工人退休时,可以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