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人员比例规定是: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总劳动者的百分之十,否则会处以罚款,罚款后一个月内未调整人数比例的,应补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