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 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防范利用船舶进行走私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船舶在海南...
《浙江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关于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安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要求,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监管办法。发布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关于对道路运输...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23〕27号),上述监管办法将自2023年11月18日起施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 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
根据住建部和省厅新出台的标准规范和监管规定,对原《动态监管办法》评价条款的依据作了相应调整,确保检查评价工作合法合规。 因《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8年版)》(闽建筑〔2018〕9号)相关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按照《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执行。 责任主体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条 动态监管评价内容包括质量安全行为、实体工程质量、实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4个方面,每个方面由若干个评价条款组成,并设定每一条款评价记分值,具体详见...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办法(试行)》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0月19日印发的办法,于2023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印发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航行船舶动态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琼府办〔2023〕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自由...
第二条 山东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海域动态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国家海洋局下达的海域动态监管任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海域动态监管是指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视频监控、三维全景激光扫描、多波束测深等技术手段,结合现场监测,对管辖海域进行高精度、立体化、常态化的监视监测,是海域综合...
5 、项目监管部门 连续 6 个月 未对工 程项目 的质量 安全文 明 施工行为进行评价的,该 项目暂 不纳入 周期计 算及评 价 范围,恢复评价并记分值 生效后 重新纳 入。 13培训交流 宣贯交流 14培训交流 二、2023 年版动态监管办法 主要修 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