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87号公告,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
01、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满12个月[例1]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纳税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经营期满12个月),不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的;某企业2018年9月20日成立,当月未进行生产经营,未取得销售收入,自2019年1月1日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小规模期间提供餐饮服务...
内容提示: 加计抵减政策 10% 、15% 的情况说明 理解政策千万不要想当然,学会用政策和理解政策是关键 【例】建筑业预缴了增值税税款,申报缴纳增值税时,能否跨项目抵减?能否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预缴税款能否合并抵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加计抵减政策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规定抵减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后,如果当期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当根据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情况相应地抵减期末留抵税额。 9%物流运输进项, 详情了解公众hao:进项哥说贸易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但不仅限于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提供应税服务的过程...
加计抵减政策10%、15%的情况说明(适用范围详解) 加计抵减政策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规定抵减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后,如果当期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当根据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情况相应地抵减期末留抵税额。 9%物流运输进项, 详情了解公众hao:进项哥说贸易...
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新政,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刚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新政,《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法律分析: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加计抵减政策10%、15%的情况说明理解政策千万不要想当然,学会用政策和理解政策是关键【例】建筑业预缴了增值税税款,申报缴纳增值税时,能否跨项目抵减?能否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预缴税款能否合并抵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加计抵减10%政策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对某些行业来说,产量保持不变或降幅有限,但如果投入较少,税负可能会增加。为了保证这些行业的税负,决定对这些行业实行加计扣除政策。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