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鼓励医药领域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知识产权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医药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合作基础,加强在医药集中采购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现提出如下意见。
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鼓励医药领域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知识产权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医药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合作基础,加强在医药集中采购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现提出如下意见。
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鼓励医药领域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知识产权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医药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合作基础,加强在医药集中采购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现提出如下意见。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产品集中采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鼓励医药领域创新发展,...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医疗保障局从建立企业自主承诺制度、做好纠纷化解引导工作、加强协作制止侵权、分析研判重点产品四个方面加强具体业务协作。一是事前防范侵权风险。各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1](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加强工作保障三个部分内容。《意见》通过建立企业自主承诺制度、医药集采机构请知识产权局就集采阶段相关产品专利侵权异议给出咨询意...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1]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加强工作保障三个部分内容。《意见》通过建立企业自主承诺制度、医药集采机构请知识产权局就集采阶段相关产品专利侵权异议给出咨询...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产品集中采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鼓励医药领域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知识产权系统和医疗保障系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医药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合作基础,加强在医药集中采购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现...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其中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议,对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重点、热点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举措。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拓宽交流沟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