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应按“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A.正确B.错误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规定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
回答: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合伙企业是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
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
以下按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以合伙企业名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取得的所得B.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C.个体工商户销
可以对该分红作为其他应付款进行账务处理 对自然人的分红进行代扣代缴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单位,那么,股息红利是不是作为法人单位的投资收益,并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A...
不并入合伙企业的经营收入,直接在合伙企业之间分配,“先分后税”后个人合伙人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