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性使用"与"混淆可能性"是判定商标侵权的两个独立条件,且存在着先后判断顺序,某行为不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doi:CNKI:SUN:ZSCQ.0.2014-01-004祝建军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CNKI;WanFang知识产权判定商标侵权应以成立“商标性使用”为前提——苹果公司商标案引发的思考[J]. 祝建军.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