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具有一定特殊性、复杂性的项目评估,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第二十二条 评审的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概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单位:万元 在评审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有重大调整需要重新评审,评审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 住宅、公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