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专项编制的核定,是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在册学生数,按照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比例,进行核定。或者根据学校三年内的学生平均数核定。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乡村小学、教学点,可以按照师生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或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核定。为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