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所谓“分立+拆分说”,就是一方面将行政协议视为不同于单方行为的方式;另一方面又认为可以从行政协议中拆分出单方行为。“拆分公式”的适用,使得两者之间的界分问题似乎重新陷入了混沌之中。因此,“拆分公式”究竟是否可以成立、如何基于该公式解构行政协议等问题,值得进一步追问。二行政协议“...
尽管新行政诉讼法未给出行政协议明确定义,第12条第1款第11项已将之具体规定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作为新行政诉讼法出台后的首部配套司法解释,《适用解释》第11条第1款将行政协议的内涵确定为: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行政相对人订立的“具有...
作为新行政诉讼法出台后的首部配套司法解释,《适用解释》第11条第1款将行政协议的内涵确定为: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行政相对人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第11条第2款还明确规定,除新行...
依据司法解释,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关系可归结为所谓“拆分公式”,即“行政协议=单方行为+其他协议行为”。对行政协议作出的拆分,建立在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相分立的基础上,因此本文称之为“分立+拆分说”。简言之,所谓“分立+拆分说”,就是一方面将行政协议视为不同于单方行为的方式;另一方面又认为可以从行政协议中...
因此,基于“分立说”的基本立场,应适用并行禁止原则以及协议优先原则来实现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之间的界分。 行政协议毕竟不同于单方行为,无论是基于意思表示抑或过程阶段,均难以形成制度化、具有可操作性的拆分方式。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毕竟为两种不同的行为方式,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仍应基于“分立说”来确定。行政机关应...
【刘飞:行政协议的识别方式 | 中外法学202303】内容提要:行政协议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后,如何识别行政协议的问题引发了持续争论。在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最高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永佳纸业案”阐述了围绕“四个要素和两个标准”形成的识别方式。由于其中所采用的形式标准并不具有识别功能,实质标准缺乏实质内涵,对这...
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界分刘飞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授本文发表于《中国法学》2023年第2期,因篇幅限制,注释省略。作者身份信息为发文时信息。内容提要对于应如何界分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问题,学界在各时期形成的主导性观点有所不同,“分立说”构成其中的一条主线。尽...
二、行政协议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适用。 民事争议存在诉讼时效,法院正常不主动援引适用,留与诉争方抗辩。 行政行为类行政争议存在起诉期限,超过期限寻求救济,法院会主动审查可不予受理。 行政协议类争议,程序上还是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等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
摘要: 对于应如何界分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的问题,学界在各时期形成的主导性观点有所不同,“分立说”构成其中的一条主线。尽管如此,现行规范中并未在行政协议与单方行为之间设定制度隔离。由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所限,司法实践中需要从行政协议中拆分出来一个部分并拟制为单方行为,才能使相关争议进入行政诉讼。然而,所谓...
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公诉人地位及其制度构建 2020 - 刘飞,徐泳和 - 《浙江社会科学》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PPP协议的法律性质及其争议解决途径的一体化 2019 - 刘飞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行政协议诉讼的制度构建 2019 - 刘飞 - 《法学研究》 - 被引量: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