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入门者从对日常生活及身边的人和事的观察和访谈中走入法律人类学世界,用法律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法理解和解释人们既熟悉又陌生的法律世界,本书几位作者从方法论、法律民族志、田野调查、扩展个案和日常个案等层面,深入浅出地回答了“什么是法律人类学”的...
从形式上看,第一种范式针对法人类学与一般法理学分别设计了两种不同的“权利”阐释进路,并强调不可用“日常概念”阐释“法律概念”,或“法律概念”阐释“日常概念”,“日常概念”与“法律概念”不可“互译”,由此呈现法人类学对 “权利”阐释的特殊性,...
刘顺峰,男,汉族,1983年6月生,安徽庐江人,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近三年来主持的课题 1.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法律史人类学研究范式的建构》,在研。 2.2017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法人类学视域下少数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已结项。 3.2017年度国家民委研究基地一般项目:《武陵山区少数民族...
第四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习惯概念的“法律性”与“实践性”不断被“规范性”替代,由此致使习惯与习惯法、法律规范等概念经常被混用于各种法人类学文献之中。克拉森(Aninka Claassens)在对南非百年(1913年至2013年)发展史中有关习惯概念的意义梳理中发现,进入21世纪后,随着南非法律成文化进程的日益增进...
刘顺峰 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论文成果:理论、方法和问题意识——法律人类学对中国法学的知识贡献史料、技术与范式:迈向科学的中国法律史研究法律人类学知识传统的建构——格拉克曼对法律概念与术语本体论问题的探究从社会情境分析到扩展案例分析——格拉克曼法律人类学方法论思想研究...
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导师简介-刘顺峰 刘顺峰,男,汉族,1983年6月生,安徽庐江人。先后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2015年6月于南开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法律人类学、民族法学。 一、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民族法学研究中的局限及可能进路--以民族习惯法为分析对象》,《广西民族大学...
《【正版】什么是法律人类学 王伟臣刘顺峰北京大学出版社9787301349700》,作者:【正版】什么是法律人类学 王伟臣刘顺峰北京大学出版社9787301349700王伟臣刘顺峰 著,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134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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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人类学研究范式的建构》出版面对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发展及正在不断形塑的新的技术文明谱系,法律史研究者可以怎样做呢?法律史研究到底是坚持技术思维、人的理性思维,还是两种思维并用?换言之,人工智能时代,我们到底需要怎样的法律史研究?有关于此,笔者将从法律史的研究目的、研究价值与法律史本体论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