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镓榕律师:上海君恩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民商事,并为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刘律师自执业以来 独立代理的部分案件: 张某某诉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严某诉任某离婚案;许某某诉李某某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杨某某与上海某研究...
另外,在工作之余,刘镓榕律师精研民法学、法学理论,迄今为止著有二十余篇法学论文,逾五十万字,主要代表作有《民事法律关系之研究》、《从博登海默评历史法学派开始---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华帝国为何没有走上法治之路》等。 联系电话:021-33683708 15821987135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07号五洲国际大厦11楼...
作为社会之经纬的种种制度源出于人之行动而非源于人之设计,因此,尝试去设计社会的努力会致命伤害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二、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法律基本上是被发现的而非被创制的.因此,法律通常来讲不只是统治者德意志,而不论统治者是君主还是民众的多数。
1、释明的必要性。不论原告刘某是以吴某共同举债的债务人身份将其作为被告,还是以吴某与杨某原系夫妻关系的身份来起诉,都绕不开作为共同债务人的杨某已死亡,其生前的债权债务转向继承人的继承范围这一事实,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应当进行主动释明的。这与前面原告未起诉夫妻中未具名举债一...
刘镓榕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所在地区:上海 执业证号:13101201210878005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合同审查,文书起草,债权债务 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上海君恩律师事务所 所在位置:上海徐汇区上海市肇嘉浜路807号五洲国际大厦1105室 律师介绍 知识 专题 问答 文集 离婚最...
刘镓榕律师 导读:国家以政策规章的形式对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救济,类似的规定在其他部门规章中也比较多,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毋宁说中国法制建设落后,而是中国的法律发展有其规律性,并非直接移植西方法律制度就可以一劳永逸那么简单,这正是中国建设法治国家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