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六月,刘海洋从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并顺利考上本校研究生,硫酸泼熊事件并未对他的学术研究造成任何阻碍。仅仅两年时间,刘海洋就从清华顺利毕业,于2004年考上了中科院微电子研究的博士。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渐渐淡忘了这件事,再度进入公众视线则是因为一篇文章,上面写着“硫酸泼熊的刘海洋已经成为中科院专家”,文章...
清华高材生将强硫酸泼在熊身上,竟然只是为了满足邪恶的好奇心!(刘海洋案), 视频播放量 2.7万播放、弹幕量 103、点赞数 1131、投硬币枚数 92、收藏人数 91、转发人数 72, 视频作者 宇哥侃故事, 作者简介 所有剧集分类请见我的收藏夹,商务联系微信:yimingfirst ,相关视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中。有些枷锁,可能会藏在心里,一辈子难以逃脱。刘海洋“硫酸泼熊”终成中科院专家,却难逃21年后的网络声讨;闫啸天“掏鸟”被判10年半成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称要做个感恩社会的人。7月5日,媒体报道,当年清华“硫酸泼熊”大学生已成中科院副研究员。2002年2月,清华大学机电系...
经过一番调查,最终还是查到了刘海洋的身上,当其他人了解到用硫酸泼熊的人是清华的一名学生后,所有人都是震惊的。 而清华的师生也是震惊的,他一向是一个好孩子的形象活泼,好问勤劳好学,丝毫看不出会做出这种冲动的举动。 警察将刘海洋刑事拘留后,他的母亲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奔走各地,一边为他借着钱,一边希望学校会...
中新网5月1日电 西城法院日前对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就“硫酸泼熊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刘海洋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但考虑到他能够真诚悔罪,且其在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中,情节轻微,故免予刑事处罚。 京华时报今天援引相关法学界人士观点指出,这种情况不能单纯地称做免予刑事处罚,确切的说法应是定罪免刑。
刑法总则案例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刑法总则案例刘海洋硫酸泼熊案1.如何确定刘海阳硫酸泼熊案的性质1案情清华大学电机系4年级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
反对意见认为动物园中处于人工饲养状态下的黑熊是否仍然属于野生动物的范围值得商榷,且刘海洋同学的行为是向熊泼硫酸,既不是猎捕,也不是杀害,属伤害。 2.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有学者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
刑法总则案例-刘海洋硫酸泼熊案 系统标签: 硫酸刑法海洋总则timely案例 1.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一.案情清华大学电机系4年级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来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这名大学生...
刑法总则案例-刘海洋硫酸泼熊案 系统标签: 刑法海洋硫酸刘海洋总则财物 11.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如何定性?一.案情清华大学电机系4年级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