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刘晓鹏、罗永全犯贩卖毒品罪,向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晓鹏辩解,本案系罗永全出资购买毒品,其受罗永全委托代为 联系、验货、运送毒资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79 000元;其挎包内的毒品是用 于自己吸食,并非用于贩卖。刘晓鹏在庭审中还提出,其归案后被公安人员 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