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的这一行为与一般的直接收受钱款的受贿行为确实有所不同,刘志军并未直接将该款收为己有,故刘志军的辩护人提出了刘志军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证实,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提供了帮助;刘志军为防止有关部门正在办理的何洪达案牵连自己,以及为自己...
罪犯刘志军,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53年1月29日。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在公安部秦城监狱服刑。2015年10月26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 公示期限为五日,即...
新闻 [看今朝]刘志军案一审庭审结束 涉嫌受贿折合人民币6400多万元 20130610 简介 新闻栏目推荐 首页|全站地图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版权所有
新闻 [午间视野]刘志军案 374套房产与8亿元人民币被追缴 20130610简介新闻栏目推荐 首页|全站地图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版权所有
昨天下午,记者从铁道部相关人士处获悉,刘志军案已在铁路内部通报,通过铁道部机关党委向各个党支部逐级传达。据该人士透露,刘志军案在内部通报中已初步定性,日前已被移交司法处理,但他的涉案金额在通报中未能最终确定。 据铁路内部知情人转述,这份通报中提及一项刘志军为山西女商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在此项目中...
7月8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对刘志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结果】 数罪并罚 刘志军获死缓 上午9时,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庭审结束后,法院举行了新闻通气会,介绍庭审情况。此案将择期宣判。 【同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郭鹏) 现在向大家通报刚刚结束庭审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的庭审情况。
刘志军庭审最新消息:央视报道,今天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台海网(微博)10月9日讯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近期,审计署在其网站公布了刘志军案等近期收集到的已办结15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 公告全文如下: 一、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