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一是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幅度调整为两档,同时提高了第一档的最高刑。修订之前,本罪仅有一档法定刑,其主刑的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修订之后,第一档主刑的量刑区间修改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新增了第二档法定刑,其主刑的量刑区间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年以下有期徒...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做出了如下规定: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则在过去3年有期徒刑的最高法定刑基础上,增加“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 在罚金方面,《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犯罪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
旧法案中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期限仅有一档。《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量刑期限分为了两档。其中,针对一般犯罪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取消罚金限制 旧法案中,针对该一犯罪行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修正案(十一)》取消了...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相关修改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八条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前后的对比如下: ...
一是,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违规披露或者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二是,提高了本罪的刑罚,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修改为两档刑,第一档刑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档...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相关修改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八条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前后的对比如下: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被提高至15年,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最高刑期被提高至10年,同时对个人判处罚金的上限被取消。这些修改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做了如下改: 1)提高了刑期,将第一档刑期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增设第二档刑期,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删除了罚金的具体数额范围, 删除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