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新刑律草案中“尊亲属”专项立法还保留了一丝旧律以服制尊卑定罪的尾巴,但传统上以服制伦理关系定罪的原则实质上被废除,夫妻之间在“亲族”范围内不再有尊卑之分,立法中也不再设专门条款打击“亲属”间的犯罪,夫妻与“亲属”...
张之洞对《大清新刑律草案》的批判性观点主要体现在反对其效仿西方法律原则、削弱传统伦理纲常。他认为草案违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宗旨,主张法律应维护儒家礼教,例如亲属相犯、无夫奸等罪名应保留传统处罚,反对平等原则和废除部分刑罚,认为这会破坏社会秩序和伦理基础。 1. **历史背景**:清末修律时,张之洞代表“...
当《新刑律草案》遭到张之洞和各省督府反对之后,清政府将它发回法部,规定重新修订。成果,在新刑律之后加《附则》五条,规定犯“十恶”、“亲属相隐”、“干名犯义”、“存留养亲”、“亲属相奸”、“亲属相盗”等罪,应按旧律惩办;卑幼对尊亲属不得合用合法防卫;“无夫奸”要处刑;等等。这实际上是肯定老式...
摘要:新近发现的清末由章宗祥和董康联合纂拟的《刑律草案》稿本,在时间上早于由冈田朝太郎主持完成的 新刑律草案,属于中国近代法史上第一部由国人自己主持起草的刑法草案.本草案开始采用现代刑法 j体例,打破了以往律例合编,六曹分职的旧律格局.在纂拟过程中,坚持属人与属地主义并重,力图藉此 :宣示并恢复中国的...
总的来说,新刑律草案在清末新政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为建立现代司法体系奠定了法治基础,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尽管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形势并不完全具备实施这一草案的条件,但它的制定无疑是对于清朝法律制度的一次重要的更新和完善。 然而,新刑律草案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它的制定...
光緒二十三年刑律草案 刑律 (大清光緒新法令第十九冊 ) 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進呈刑律草案摺 竊臣恭膺 簡命修訂法律材疏任重深懼弗勝本年五月奏請將法律館歸併請限三箇月清 理交代等因仰蒙 俞允欽遵在案伏查臣自開館以來三閱寒暑初則專力繙譯繼則派員調 查而各法之中尤以刑法為切要乃先從事編輯上年九...
关于中国刑律草案的两个建议 [德] 赫善心 著 黄礼登 魏彦林 译 赫善心(Harald Gutherz,1880-1912),维也纳大学法科毕业,法学博士,德国著名法学家李斯特(Liszt,1851-1919)的学生。1909年9月至1911年3月间受聘来华,任青岛德华大学(中文称“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法政科讲师。本文原载《胶州邮报》(Kiautschou-Pos...
在清末的法制革新中,刑事法律的改革被视为首要任务。1907年的大清刑律草案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与意见,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纷纷提出了他们的签注见解。本书通过对这些签注的深入解读,对草案在立法原则、刑法理论以及立法语言和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历史局限进行了深入剖析。作者指出,草案编纂者沈家本等人在借鉴...
《大清新刑律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1.《大清新刑律草案》把刑罚分主刑和从刑,这就好比把一个大蛋糕分成了不同口味的小块呀!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有褫夺公权、没收。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有不同种类供你选择呢!比如,有人犯了很严重的罪,那可能就会判死刑呀! 2.它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