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明盗窃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354号)裁判摘要:被公安机关口头或电话传唤到案,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我们认为,对于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2004年3月某天晚上10时许,被告人王春明在青州市造纸厂路口西鑫胜配货站门前,盗窃田永忠停放在... 来自 刑事审判参考(2005年.第4集.总第45集) 《刑事审判参考》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出版物,自19... 共8篇 相关论文 张某
《刑事审判参考》第 354 号“王春明盗窃案”在裁判理由中亦指出,“我们认为,对于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否应认定为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是否属于自动投案。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
《刑事审判参考》第354号“王春明盗窃案”在裁判理由中亦指出,“我们认为,对于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否应认定为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是否属于自动投案。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
裁判摘要:被公安机关口头或电话传唤到案,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如实供 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我们认为,对于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否应认定 为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到案是否属于自动投案。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