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实践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刑事和解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
参与主体不同:辩诉交易制度主要涉及检察官与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之间的协商;而刑事和解制度则侧重于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直接沟通与和解。 目的不同:辩诉交易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司法负担;而刑事和解制度则更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后果不同:在辩诉交易制度中,一旦达成协议,通常会直接...
最后,刑事和解的“法律效果”,即“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刑事和解的效力仅仅是为相关司法机关“从宽处理”提供一个可能的前...
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理应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但2018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并没有对其进行任何修改,该制度在悄然间似乎脱离了学术界的研究视野。然而,这并不代表刑事和解制度内在的各种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如该制度早期存在被“滥用”的现象,后来又出现被“替用”的情形,20...
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探析 一、刑事和解的概念 刑事和解是近年来东方刑事政策范畴在“恢复性司法”理念下推行的一项新制度,也被称为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恢复正义会商,是指在立功发作后,经由调停人的协助,使加害者和被害者间接相谈、协商,处理纠纷或抵触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
建构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思路 甄贞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摘要:检察机关关于刑事和解的实践并没有突破刑法第37条的授权和刑诉法第142条的规定。基于实现公正的需要及检察官“法律监督者”的角色定位,检察机关有义务组...
刑事和解,是指在犯罪发生后,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一种结案方式。 其目的是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恢复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并使其改过...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个在刑事诉讼中新型的刑事纠纷解决处理机制,它符合我国当前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司法资源的节约, 对于积极快速的解决社会纠纷,妥善的处理社会矛盾,最终维持社会的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恢复正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和解制度可以分为根本性和解和次要性和解两类。根本性和解是指被害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和解,对于犯罪行为的矛盾的和解,是尽量消除或减少由于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和冲突。次要性和解是指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解,是尽量解决或减轻案件造成的社会后果和冲突。刑事和解制度的实施需要保护被害人的自主权,尊重被害人的...
编者按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与被害人双方在调停人的帮助下,促使加害人认罪悔罪,自愿就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被害人一方谅解加害人,司法机关据此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模式。刑事和解对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