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我们总是习惯性地、直觉地认为出个“法律意见书”比出个“备忘录”对客户承担的责任要大一些,而客户习惯性地觉得律师出的法律意见都应该用“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呈现,备忘录、尽职调查报告、说明什么的,不是很正式也好像没有法律效...
——律师出具文件的责任研究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根据客户和监管机关的不同要求,需要出具多种形式的文件,例如在非诉领域,律师经常出具的文件包括:“法律意见书”、 “备忘录”、“尽职调查报告”;涉及证券业务的话,还会有“律师工作报告”、“专项核查意见”、“关于……的说明”及“承诺函”等;在诉讼(争议解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