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歌呢,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胜利之歌,一个意思是唱胜利之歌 那么在这高唱凯歌里呢,就是所谓的胜利之歌。高唱胜利之歌,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一定要说有问题的话,那就是缺少主语,谁来唱这个胜利之歌呢?
1. 诗歌中“得赴死所唱的歌”指的是“凯歌”,象征着共产党员面对死亡时的勇敢和不屈;“掩埋尸体”指的是“埋葬”,象征着“蒋家王朝”的终结。 2. 诗歌的节奏划分如下: 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 3. 标题中的引号表示否定, ...
运用“语境联系法”理解画线词语的意思。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选自陈然的《我的“自白”书》)1.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