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冯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二审改判上诉人冯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冯波案系以刘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已另
▲冯波案二审《刑事判决书》尾页 来宾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冯波主观上有加入刘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愿。刘强聘请冯波作为桂林北京商会的法律顾问时,法律上并未将高利放贷行为入罪。2011年底刘强等人因高利放贷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柳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该案件被撤销,刘强聘请冯波为商会法律顾问,冯波接受刘强聘请...
今年5月15日,冯波案进行了前述宣判。这一天,也是我国第一部《律师法》通过28周年的日子。二审判决书显示,冯波与刘强组织的关系是基于担任商会法律顾问的合同关系或法律事务而产生,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实冯波自愿加入并接受刘强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冯波的行为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在关于冯波是否构成诈骗罪的...
8月7日,“冯波律师涉黑案”开庭,这本来是一起关注度不高的案件,但负责审案的来宾中院的“离奇”操作却将该案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开庭当日,冯波的两位辩护律师按时来到法院准备开庭,却被要求脱鞋安检,并被禁止携带电脑出庭,当律师还在法庭外协商携带电脑事宜时,法官却提前宣布庭审开始,并在没有律师到场...
我儿冯波律师民事诉讼代理行为被错误定罪,是悬在民商事律师头上的铡刀。 2025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29周年纪念日,我儿冯波律师案二审不公宣判整整一周年,我母子分离1060天,锥心蚀骨,泪干肠断。正如斯伟江律师文章所言,冯波是陷落在时代缝隙里的一粒微尘,我儿的命运和我一家的命运伴随着...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部跌宕起伏的戏剧,今天,我们将走进近期法律界比较关注的冯波案,一起探寻这起案件背后的法律风云。 二审判决书 一、案件概述:律师冯波身陷囹圄 冯波,曾经是广西自治区的一位很有成就律师,却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以及帮助伪造证据等罪名,一夜之间从法律殿堂的顶端跌落谷底。 这起案件引起...
据顶端新闻的记者报道:当事人冯波,是广西当地的一名律师,因为多年以前代理过商人刘强公司的民事案件,广西当地进行扫黑除恶,刘强涉及涉黑案件,于是冯波也就被波及,并于2022年6月被警方带走,一审判决涉黑、诈骗等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家人不服,提出上诉。
记者了解到,2023年8月7日上午,来宾中院对上诉人冯波被指控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进行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为确保庭审安全,法庭提前三天通知所有诉讼参与人应严格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进入法庭。7日上午,所有进入法庭的人员均按照法庭要求接受了安检,且将所携手机和电脑均...
5月15日,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冯波案,在广西来宾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冯波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成立,但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期从一审时的十年改判为五年,罚金从三十五万减为十万。 宣判这一天,正好是律师法颁布28周年的日子。坚持无罪、不服判决的冯波律师,仍然要继续申诉。
虽然来宾冯波案是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极端案例,但是我并不相信因为此案,而能够成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转折。它不太可能是像2011年广西北海四律师案一样,开启一个长达十余年的“真辩时代”,而更像是在这个行将逝去的黄金年代的尾声、律师行业的一次集体悲鸣,是真辩时代的一次回光返照。然而,我们的抗争和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