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第一章 总则 1.1为规范农药登记工作,保证农药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和从境外进口农药产品的...
外国农药在我国登记有效期5年。 第八条 外国农药在我国进行田间药效试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对外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外国农药在我国进行较大面积的示范试验,须申请临时登记。 关联法规: 第九条 对某些有特殊用途的农药,某些已限用、禁用的农药,如遇紧急需要,农业部可与有...
一、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肥料登记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仅限农业农村部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5个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印发相应...
第十三条农药登记证应当载明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登记证持有人、登记证号以及有效期等事项。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农药登记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
在农药产品登记备案方面,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以及《农药登记资料规定》。这些法规详细规定了农药登记备案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农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相关的法规提供支持。例如,《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
这项法规要求所有农药在投放市场前,必须首先进行登记申请。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资料和样品,经相关部门如农牧渔业部及其农药检定所进行严格审查,只有通过后方可生产和销售,同时也允许使用。农药登记根据产品特性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于从未登记过有效成分的新农药,需要进行品种登记;二是对于已登记但剂型...
第十条凡证实对环境、人、畜及其他有益生物有严重危害的农药,经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妥善处理意见,由农业部宣布限用或撤销登记。 第十一条本规定颁布前国内已生产的农药品种,要分期分批审查,作出评价,补办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由农业部领导,任务是评价申请登记的农药品种,并对我国农药管理的...
第一条 根据《农药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细则。 关联法规: 第二条 《规定》第二条所称管理范围除原《规定》所列内容外,还包括用于卫生害虫及调节植物及昆虫生长的农药品种。 第三条 《规定》第二条所称生物农药,系指用于防治农林牧业病虫草害或调节植物生长的微生物及植物来源的农药。
新建化学农药、非化学农药企业新增化学农药进入省级以上园区;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卫生用药企业、化学农药生产企业迁址或新增原药,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园区;已取得农药登记证但未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者农药生产许可证,需要继续生产农药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内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