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农田建设项目市场主体从业行为,提高农田建设质量,根据《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广州市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活动的市场主体信用管理。 第三条 ...
农田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实行加分制。具体而言,农田建设市场主体主动提交基本信息登记表、信用承诺书的,信用分值加20分,每遵守一款信用承诺的加10分;信用信息分值达到150分以上且排名前五的,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予以公开通报表扬。 《办法》指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公布年度农田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前,应在门户网站公示,...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农田建设市场主体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强制性标准,不依法履行合同约定,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等系列信用问题,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撑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评价、粮食安全考核、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走在全省前列。(二)拟确立的主要措施。...
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受季节影响,地方工作的部署和资金落实存在跨年的特点,为了保持评价结果的客观完整,我们将对各地的评价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评价,主要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同步完成;二是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评价,主要通过我们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完成。对两部分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判后...
《办法》指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公布年度农田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前,应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农田建设市场主体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评申请,复评工作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解决农田建设市场主体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强制性标准,不依法履行合同约定,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等系列信用问题,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撑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评价、粮食安全考核、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走在...
《办法》指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公布年度农田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前,应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农田建设市场主体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评申请,复评工作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南都讯 日前,广州首次针对农田建设项目信用评价工作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广州市农田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办法》明确了信用承诺、信用激励、异议处理、结果应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