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诸暨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符合规定的特别扶助对象,49-59周岁按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60周岁及以上按每人每年9600元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其亡故或伤病残子女康复。对于同时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对象,其特别扶助金按就高标准发放,...
已经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文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生活补贴(含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增发)的人员,也不...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分别为270元、34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题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从()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自女方年满()周岁开始领取,直到亡故为止。 A. 50、45 B. 55、49 C. 60、49 D. 65、55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C.60、49 反馈 收藏
1. 是。根据查洞首询本地宝网显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入转移性收入。2. 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转移的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纳模数补助、计生特扶金、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报销医疗费等。3. 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
经上级要求,现将沙坝镇2024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2024年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拟发放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发放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向沙坝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4...
#9月23日讯,东莞市将于2025年元月1日起,对2016年1月1日前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各项奖励和特别扶助,包括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奖励发放范围和标准是:东莞市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可以申领计划生育奖励金330元。 108 28 11...
交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补助金发放的 公示 根据交城县财政局《关于对财政工作进行全面公开公示的通知》(交财办[2017]28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补助金发放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如有异议...
日前,从区卫计局相关科室获悉,我区2018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19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已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2019年 哪些家庭可以申报领取呢? 如何申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