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35%,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8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区域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的池塘面积比例达到80%。
《贵州省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工作方案》指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引导农户开展户内改厕,高质量完成新改建农村户厕。聚焦协同治理、分类推进”,努力在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协同处理上实现突破,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0.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聚焦“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健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