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
第一,优化财政投入稳投资。重点是推动各地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要求,抓住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政策窗口,聚焦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设施农业、乡村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工程。第二,创新金融服务增投资。发挥好财政撬动作用,创新信贷担保、政银保担联动等投融资机制,带动各类...
2月6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会议强调,用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信息化平台载体,扩大信贷投放,在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探索地方专项债、投贷联动等机制,推动三大主粮保险、大豆保险试点提质扩面,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支
第十五条 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拨付”的方法,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做到分配合理、使用规范,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村委会办公经费等超出规定范围的其他支出,不得平衡预算、截留和挪...
2013年4月10日,财政部以财教〔2013〕25号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支出范围与标准、申报与审批、管理与使用、监督检查、附则6章21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104号)、《...
意见指出,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和汽车客运站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开展...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安排,坚决执行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切实把农田建设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为推进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