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2/01/04 批准 1992/10/01 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 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因项目位于水库上游,减少了水库的汇水面积,缺水时,农业灌溉需用尾矿水,则尾矿水外排适用的环评标准为( )。 A.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水作类 B.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C.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