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通知村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部署,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按照《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管理办法(试行...
申报村镇具有知名区域品牌或所在县已获得主导产业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镇可优先申报。 二、认定程序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分配名额(见附件 1)组织申报推荐。 (一)村镇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组织符合条件的村镇自愿填报《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